广东装配式建筑分会 2020-06-03 4451
琼府办函〔2020〕127号
从发展成效来看,2019年全年通过评审确定采用装配式建造的项目面积超过450万平方米,其中:预制混凝土结构项目约为334万平方米(占比为77%),钢结构项目约为123万平方米(占比为23%),政府投资项目78万平方米(占比为18%),社会投资项目379万平方米(占比82%)。而在2017年这一数据为0,2018年为82万平方米。
从产能来看,以预制混凝土(PC)构配件生产为例,海南省预制混凝土构配件现有产能约28万立方米/年,可满足近300万平方米建设需求,基本可满足当前项目建设需要;随着装配式建筑规模的逐步扩大,现有的装配式建筑产能无法满足项目建设需求。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刘联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与科技处处长陈永富、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专项规划处处长胡木春、省发改委固定资产投资处三级主任科员许焕新参加新闻发布会,发布会由新闻办陈曦主持。
一、加强装配式建筑各环节的审批过程管理 各市县政府不得以会议纪要、指示、批示等形式决定项目的建造方式。(牵头单位:各市县政府)。 对因技术原因拟不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的项目,应报省装配式建筑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审核确定。专家组应由不少于7名专家组成,均应从海南省装配式建筑专家库中抽取,审核时必须经四分之三以上专家同意方为评审通过。(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加快推动我省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等技术体系研发、部品部件生产、施工以及装饰装修、咨询服务、培训等上下游产业集聚,加速我省建筑产业转型升级。(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配合单位:各市县政府) 统筹装配式建筑产能布局,除澄迈、定安、万宁现有的和三亚拟建的装配式建筑产业化基地外,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的新增产能原则上应统筹集中布局到临高金牌港开发区。(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配合单位:相关市县政府) 五、大力推广钢结构装配式建筑应用 鼓励图书馆、展览馆、工业厂房及机场、铁路、公路、港口等客运场站,办公楼、写字楼、学校、医院、停车楼和单体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等公共建筑,以及抗震设防烈度8度区内的超高层建筑等优先采用钢结构(含钢-砼<木>组合结构)装配式方式建造。(牵头单位:各市县政府;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六、鼓励市政桥梁和农房改造项目等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 鼓励城市桥梁、管道管廊等市政基础设施积极采用装配式部品部件建造。鼓励农村危房改造、社区活动中心(室)、警务室等适宜标准化、模块化的建设项目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牵头单位:各市县政府;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八、科技助力装配式建筑产品质量提升 九、突出装配式建筑创新和能力建设 十、加大有关科技产业政策扶持力度 十一、加快出台容积率激励措施 十二、强化各部门信息互通共享 十三、强化监管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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